各年级: 根据集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度芳德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品行端正、成绩良好,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当学年已认定为特困的非毕业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父母双下岗,难以供给基本生活费用;
2、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突发变故,丧失供给能力;
3、无经济来源的单亲子女或者孤儿;
4、家中有病人长期卧床或有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基本生
活费难以得到保证的低保户。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集美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25名贫困学生(含2018年度已获助非毕业生),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
三、工作要求
1、各年级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依照通知要求进行评选和推荐。
2、请年级首先核对附件3《2019年度芳德助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中最后一栏备注“继续资助”的往年受助学生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误请更正),并完善名单中性别、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其次,根据核对确认后的名单提供学生最近两学期成绩单(加盖年级公章),若学生不在校(含休学、退学、在台或交换生等情况)请同时在附件3备注栏填写说明相关情况。
3、除已受资助的往年在校生外,各年级可再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评2019年度芳德助学金,学院助学金认定工作组在困难认定和家庭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最终向学校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一定范围内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报送附件1、2、3及新推荐学生最近两学期成绩单(加盖年级公章)至学工处复核。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