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现就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特别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2500元/人/年。
三、申请和评定办法
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相关条例执行。
四、评定流程及工作要求
1、请学生本人登录福建助学APP进行申请操作(操作手册见附件1)。
2、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在学生困难认定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处进行校级公示。
3、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本单位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严格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学院评定细则认真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附件1.福建助学APP操作手册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助学金认定工作小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