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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5 09:25:26浏览数:  [ 返回]

为做好js66666金沙安全下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

1、电气学院复评材料上交时间:2018年3月26日

2、学院公示时间:2018年3月27日——3月29日

二、国家助学金复评流程及工作要求:

1、学院如有学生遇到临时突发状况或者确实困难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困难认定且经班级评议认定后,请登入厦门理工学院学工系统:http://ehall.xmut.edu.cn填写申请表并完成网上问卷调查,问卷调查会影响最终评定结果,所以请同学务必如实、认真填写(学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6)。

新认定的贫困生和新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附件7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登录厦门理工学院学工系统:http://ehall.xmut.edu.cn向所在学院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网上申请学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8)。

2、复评阶段,请各班级通过各种途径(打印电话消费单、抽查日常消费凭证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进一步复查、回访,随机抽取复查学生数不少于20%,抽查学生应尽量涵盖省内和省外学生两种类型,调查完毕后填写附件1;根据复查情况适时给予相应处理和调整,对个别不良行为表现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3、复评阶段,期末考试2门不合格者,特困学生降为贫困,贫困生取消资格;3门以上(包含3门)不合格者,特困生取消资格。期末考试挂科,补考通过者,期末成绩视为合格。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附件2。

4、上学期已经申请上国家助学金的同学,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定办法》和学生家庭、在校表现等现实情况认真开展复评工作,重点对已获助学金的学生在校表现进行跟踪了解,做好异动情况(新增、删减、变更)的审核工作,凡推荐资助人选须均无违纪处分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附件2和附件3。

5、班级召开复评会议时,填写附件9。

6、如有疑惑之处,请及时辅导员办公室电话6291753。

7、请各年级务必于3月26日12点前报送相关材料:(1)附件1、2、3电子版通过QQ邮箱1469602126@qq.com报送至邓伟琼;(2)附件7、9纸质版上交至辅导员邓伟琼处。

http://eea.xmut.edu.cn/uploadfile/2018/0315/20180315092917639.rar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二○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