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资助资源,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厦理工学〔2017〕15号),现将学校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的重要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对学生困难程度的综合评定,其结果作为学生申请或者学院推荐各类资助项目的依据,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等。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操作方式
通过福建助学APP操作(操作手册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8月20日—9月12日:学生进行申请。线上通过福建助学APP申请;院系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所需要材料要求内容清晰完整,提交材料包括:
(一)、申请的个人按要求提交:
1、初次申请认定的学生(含2018级新生),提交2项材料,材料如下:
1.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8年版)》(见附件2,以下简称《调查表》)纸质版原件
1.2《附件4、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纸质版材料原件。
2、再次申请认定且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的学生,提交1项材料,材料如下:
2.1《附件4、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纸质版材料原件。
3、再次申请认定且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的学生:视同初次申请。
(注意事项:《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二)、9月1日—9月20日:各年级(班级、专业)评议,以及学院审核认定,班级评定后上交以下材料:
1、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初评名单(附件3)电子档
2、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名单(附件5)纸质版
要求组织有序、审核严谨。各二级学院应认真解读《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见《学生手册》2017年9月版P250),按照要求培训指导学生做好线上申请工作,组织各年级(班级、专业)评议,严格审核认定,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审核认定应重点考虑建档立卡(经扶贫部门认定的,有扶贫手册的学生)、低保、特困、残疾等兜底资助对象。
(三)、9月21日—9月28日:学院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各班级有关困难认定材料应存档完整、规范。学生《调查表》、各年级(班级、专业)评议记录以及学生提交的其他材料,收齐后由各学院负责统一存档保管,以备检查。请班级注意资料保密性。
附件:
1.福建助学APP操作手册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8年版)
3.学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初评报告
4.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
5.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名单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