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和学校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等级设置及评定条件
1、特等奖学金,奖励2500元:从一等奖学金中产生,在某方面表现突出,并在省级、国家级学科、文体等比赛中获得奖项者;
2、一等奖学金,奖励2000元: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居5%以内;
3、二等奖学金,奖励1200元: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居15%以内;
4、三等奖学金,奖励800元: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居35%以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2016-2017学年受处分(含通报批评)者或在处分(含通报批评)期内;
2、纪律性较差,迟到、旷课次数较多者;
3、抽烟、酗酒或有其他不良嗜好,经教育无改正者;
4、参评学年出现不及格科目者;
5、其他方面表现不良者。
二、名额情况
根据《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工作信息》中各班参评学生数乘以相应综测范围比例四舍五入取整计算各等级名额。卓越班按照一等前5%以内;二等前15%以内;三等前50%以内产生(各等次也是四舍五入取整)。
三、工作要求
1、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兼评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可兼评厦门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含ABB、宸鸿、海拉、天能);厦门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的不同奖学金之间不兼得。
2、严格执行《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名额未满时不得降低标准递补。
3、荣立优秀士兵的退伍复学生(含在校及生源地参军),按政策享受校一等奖学金一次,往年已申报者不得重复享受,且不占用学院名额,需附入伍通知书及优秀士兵复印件。
4、精准、扎实做好全国高校资助系统学校资助部分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基础数据的收集、填报。
三、时间安排
各年级于11月25日(周六)前将纸质版:附件4、退伍复学奖励证明材料和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证明材料;电子版:附件2、3、5、6上报学院。
http://eea.xmut.edu.cn/uploadfile/2017/1117/20171117125803405.zip
附件:
1、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工作信息(各班额定人数)
2、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
3、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班级推荐汇总表
4、厦门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登记表
5、全国高校资助系统学校资助名单-导入模板
6、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金额情况表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