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二款以及《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厦理工﹝2021﹞111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学院拟对休学期满但未按时提出复学申请的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因以下同学无法联系,特予公告送达其拟退学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请以下同学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所在学院联系,领取书面拟退学决定书,并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如对拟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送达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电话:0592-6291395
邮箱:eea@xmut.edu.cn
特此公告。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学号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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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退学原因及事实 |
学生是否签收拟退学告知书 |
2110606110 |
梁家乐 |
依据《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厦理工﹝2021﹞111号)第四十三条第3款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超14天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经复查不符合复学条件。” |
学院已联系学生未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