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在校学生(尤其是部分预毕业生)有充分的重新学习机会,根据学生反馈信息及教务处学业排查数据,针对部分公共课及专业课未按学校重新学习规定开班或跟班选课情况,现就重修选课工作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有关重修规定
1、应在本学期开课且学生不及格人数达到单独开班要求的,应当补充单独开班开课。
2、因学生本人非主观故意造成的特殊情况(如:闽台学生未在校、补考成绩公布延迟等)导致没有及时选课重修的,请开课学院尽量安排跟班或单独开班上课。
3、非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尤其是公共课和学科专业基础课),若不及格学生人数较多,由开课学院自主决定是否提前开课。
4、学生重修课若与正常课程冲突,任课教师可以允许学生申请办理免听手续,可以针对重修学生另行制订平时成绩构成及其考核办法。
二、当前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研判有关统计数据,尽快、主动与教务处卓老师商办重修补选业务。
2、请各学院将此通知广而告之,取得任课教师的理解和支持,督促全体学生理解和执行相关政策。
3、错过9月份重修选课的学生(尤其是预毕业生),最迟应在10月28日前到开课学院咨询申请办理补选事宜。
4、本次补选重修选课的,重修费用下学期核算。
教务处
2016年10月24日